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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05-07-01 点击数:

各学院、各教学部: 教育部已下发了“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”,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或高职高专各专业开设的课程。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(技术)基础课并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。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(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条件)。课程支撑网站已经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(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)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)。录像必须按照“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”制作,反映教师风范、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。 二、申报范围 主要从现有校级、省级立项以及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。 二、申报程序 1.各学院组织推荐2005年国家级精品课程名单。 2.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资格审核。 3.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网上评审,并提出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名单报校长批准。 三、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各学院应于7月20日之前提供如下材料: 1.课程申报表连同电子文档一式2份(已经是省级精品课程直接填写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表,省级立项或其它校级精品课程提交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)。 2.课程支撑网站的网址或域名。课程支撑网站已经提供有该课程的申请表、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(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)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)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尽快组织申报课程。精品课程的网页建设可参照我校现有的国家精品课程,具体是《分析化学》、《结构化学》、《财政学》、《政策科学》、《审计学》、《国际经济法学》,亦可参照教育部精品课程网页。国家级精品课程有关申报文件通知及表格可从教务处主页——下载中心——临时下载——下载。 精品课程申报联系人: 陈均宇 2182251 E-mail:chjy@msn.com 薛成龙 2182250 E-mail:xcl2250@sohu.com 转发校教务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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